千亿房企富力地产老板李思廉被限制高消费一事,再有新进展

来源:南方都市报 | 2020-06-28 10:56:42 |

千亿房企富力地产老板李思廉被限制高消费一事,再有新进展。

6月27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发布澄清说明称,系与富力集团信息沟通不充分不及时,导致富力对执行进程不清楚,产生误解。

并表示,富力不存在拒不履行行为,已于24日当天撤销限制消费令。

被“限高”因双方沟通不充分不及时

5天前,6月22日,越秀区人民法院连发两份针对富力集团董事长李思廉的限制消费令。

禁止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禁乘飞机、高铁以及入住星级酒店,或买房等共9大项行为。这一事件在6月24日曝光后,引发公众热议。

6月24日晚,富力集团官微《声明》称,在富力与某业主、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公司作为阶段性担保人参加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业主与富力共同承担诉讼费共计6291元。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信息沟通不对称,造成误解,目前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法院已撤销限制消费令。

同样,越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亦特地强调“法院和当事人加强信息沟通的重要性”。

越秀法院指出,该院在执行某银行与购房人叶某某、黄某某,连带责任人富力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当事人未在判决规定期限内及时缴纳诉讼费(合计6291元),法院依法对诉讼费一事进行立案执行,并连带对富力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以督促相关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其间,富力公司与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我院已冻结足额标的,富力公司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并于当天撤销对富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思廉的限制高消费”。越秀法院指出,在此次执行过程中,越秀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推进案件执行,富力公司也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但因该院与当事人在信息沟通上不充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对执行进程不清楚,产生误解。

就此事,越秀法院在官方微博上还特地“感谢社会大众对执行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并提醒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请务必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

多位地产大佬都曾被“限制高消费”

据了解,在中国地产界,身为公司法人并因为公司相关诉讼案件,而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的事情并不罕见。

2019年3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曾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链家实际控制人左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事因左晖卷入链家作为居间服务方的一宗房产交易纠纷。

今年4月16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亦对中国奥园总裁郭梓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在中国奥园向临澧法院提出异议后,临澧法院即于当天予以纠正。现法院已撤销对郭梓宁的限制消费令,且已按照相关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上核销相关记录。

就在6月9日,因一桩约20万的合同纠纷案,中南建设董事长陈锦石也于6月9日被法院下发了限制消费令。

不过,上述发生的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后,后面虽撤销限制,但未曾像越秀法院这般作出总结并知会公众。

在今天的声明中,越秀区人民法院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大局形势下,法院在依法高效执行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联系,坚持善意文明的司法执法理念,转变执行工作思路,优化执行方式方法,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更好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南都记者邱永芬)

关键词: 富力 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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